2026-09-30
CEN/CLC 启动「Battery2Life」研讨会:电池管理系统互操作性原则
电池
9 月 30 日,欧洲标准化委员会/电工标准化委员会(CEN-CENELEC)启动 'Battery2Life' 研讨会,主题为电池管理系统(BMS)的互操作性原则。BMS 是电池运行数据(健康状态 SoH、循环次数、可追溯性)的源头,其互操作标准是电池护照实现跨厂商数据互通的技术底座之一;该研讨会目前属标准前(pre-standard)活动,产出为 workshop 协议/原则,并非已采纳标准。对做电池护照合规的出口企业:可提前跟踪其互操作框架,便于后续系统对接。
来源:CEN-CENELEC 新闻列表↗
2026-10-06
CEN 启动「UNITED CIRCLES」研讨会:循环性枢纽内工业-城市共生的融资可行性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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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月 6 日,CEN 启动 'UNITED CIRCLES' 研讨会,制定工业-城市共生(Industrial-Urban Symbiosis)在循环性枢纽(Hubs for Circularity)内的「可行性→融资」指南。该工作服务于循环经济与资源效率,与数字产品护照(DPP)推动的「产品级可追溯 + 循环数据」生态同源;同属标准前活动,非已采纳标准。对关注 DPP/循环经济的出口企业:可跟踪其融资与可行性框架,理解欧盟循环枢纽在数据协同与合规层面的推进方向。
来源:CEN-CENELEC 新闻列表↗
2026-09-29
欧委会拟将电池护照数据载体与唯一标识改用 DPP 标准(EN 18219 / EN 18220)
电池
9 月 29 日,欧委会就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 下的一部草案委托法规(Ares(2026)9188325,Have your say 倡议 14460,页面标题「工业电池最低性能与耐久性值」)公开征询,反馈期至 2026-10-27。同一草案还拟修订 Annex XIII 第 77(3) 条:把电池护照 QR 码与唯一标识的合规标准,从 ISO/IEC 15459 系列改为 EN 18220:2026(数据载体)与 EN 18219:2026(唯一标识)——即与 ESPR 护照共用同一技术基底。注:EN 18219/EN 18220 已先由实施决定 (EU) 2026/1736(2026-07-14)在欧盟官方公报引用为协调标准;但本草案尚未采纳,采纳后才成为电池法规下的合规推定依据——对外说“电池护照标准已定”为时过早。
来源:欧盟委员会(电池法规草案委托法规公开征询)↗
2026-09-27
欧盟赋能消费者指令生效:泛绿宣称列入本身不公平黑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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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月 27 日起,成员国须施行 Directive (EU) 2024/825(修订《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》与《消费者权利指令》)。它与 ESPR 无关、亦不在此日强制任何产品护照;但三类做法被列入 Annex I 的“本身不公平”黑名单,不再需要逐案判断:① 无法证明“公认卓越环境表现”的泛化环境宣称(“eco-friendly”“green”“sustainable” 等);② 以排放抵消化称产品中性/降低/正面环境影响;③ 非基于认证体系、非由公共机构设立的可持续性标签。对做 DPP / 可持续声明的出口企业:泛绿包装话术的合规边界被大幅收紧——护照里的可持续性数据须可证,不能再靠笼统“绿色”措辞。
来源:欧盟(赋能消费者指令 (EU) 2024/825)↗
2026-09-17
中国海关解读 DPP 新规则:出口企业须“身份先行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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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门时报》(成都海关)刊文提醒:进口产品的唯一注册标识将在欧盟海关环节核验,“一码不通,货难入关”。披露要求已从碳排放扩展至材料成分、再生含量与矿产溯源,注册系统只存标识与索引、数据由企业自持——全链路数据治理能力成为硬比拼。
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↗
2026-09-16
最后两项 DPP 标准已发布,但尚未被官方公报引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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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N/CLC/JTC 24 于 9 月 16 日发布 EN 18239:2026(访问权限管理、信息系统安全与商业保密)与 EN 18246:2026(数据认证、可靠性与完整性)——即 7 月决定未纳入的那两项。前者要求采用基于属性的访问控制(而非简单角色列表),并规定经济运营商之间转移数据更新责任的规则;后者以 ESDC 安全电子签名数据构造把产品数据与签名绑定,使篡改可被检出、来源可被验证。关键区别在于:发布不等于被引用——委员会的协调标准页目前只列 7 月的 Implementing Decision (EU) 2026/1736,故这两项尚不产生 ESPR 第 41(2) 条下关于数字产品护照的合规推定(该款的推定对象正是第 10、11 条的数字产品护照与数据载体要求;第 41 条另两款的推定对象分别是第 39 条的测试测量方法、第 4 条授权法案下的生态设计要求,不要混用)。
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(WTO 事务专栏)↗
2026-09-16
委员会首次为电池法规引用协调标准
电池
9 月 14 日通过的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Decision (EU) 2026/2048 于 9 月 16 日在官方公报公布并当日生效,将 EN 18060:2025(道路车辆用可充电电池的性能与耐久性)列为(EU) 2023/1542 的协调标准——这是该法规下第一部协调标准,距 2021 年 12 月的标准化请求已 4 年 9 个月。按该法规第 15(3) 条,符合标准可获第 9、10、12、13、14、78 条的合规推定,但以标准实际覆盖该等要求的范围为限,且涉第 9、10 条时还须达到该两条规定的最低值:本次解决的是电池单体、模组、包与系统四个层级的性能与耐久性(额定容量、功率、内阻、能量往返效率及其衰减率,寿命以参考循环次数表示)。
来源:河南省商务厅(转载商务部技术性贸易措施)↗
2026-09-09
欧盟政府采购改革提案把数字产品护照写进招标文件
全品类
委员会 9 月 9 日公布《公共采购法案》提案 COM(2026) 590,拟以一部直接适用的条例取代 2014 年三部采购指令,并修订 ESPR、电池法规等 13 部法案。对出口企业最要紧的是三处:第 92(1) 条允许公共采购方要求供应商通过数字产品护照提交符合性声明(用的是「可」而非「应」,且护照尚不存在时可用其他等效电子方式);第 28(4) 条要求投标时标明货物原产国并在适用时写入护照,无正当理由不提供、导致无法核验的,可被排除在程序之外;第 54 条则规定,对附件 VII 所列八部法案(含 ESPR (EU) 2024/1781 与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)覆盖的产品,采购方必须要求环境特性。这只是提案:已送欧洲议会与理事会,尚无适用日期;公开反馈期至 2026-11-19。
来源:欧盟委员会(内部市场、工业、创业与中小企业总司)↗
2026-08-18
访问权限实施法案错过法定节点
电池
电池护照 Annex XIII 第三层(“正当利益”访问层)的实施法案本应于 8 月 18 日前由委员会通过,但截至 8 月 18 日尚未发布,现列入 Q4 2026 里程碑。该延迟不影响 2027-02-18 护照强制义务本身——公众层与监管层现在即可依 Annex XIII 构建。
来源:Taylor Wessing(律所分析,非官方)↗
2026-08-15
委员会发布电池护照数据字段指南 v2.0
电池
欧盟委员会于 8 月 15 日发布《Digital Batteries Passport》数据字段指南 2.0 版,将 71 个数据点与 EV / LMT / 工业电池对应,并标明在 2027-02-18 强制时哪些字段可不填或不展示,为护照内容建模提供最新依据。
来源:欧盟委员会《Digital Batteries Passport — data point by category》官方 PDF↗
2026-07-20
欧盟中央 DPP 注册系统正式上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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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(EU) 2026/1778 管辖,中央注册系统于 7 月 20 日连同测试环境上线。它是一个“目录”而非“数据仓库”,仅存储唯一产品标识(UPI)与护照索引;组织核验(QSeal 合格电子印章)为注册前置,核验身份有效期最长 3 年。
来源:欧盟委员会(Single Market)↗
2026-07-15
六项 DPP 横向标准获欧盟官方公报引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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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会 Implementing Decision (EU) 2026/1736 引用了 EN 18xxx 系列中的六项数字产品护照横向标准(唯一标识、互操作、数据载体、API、数据交换与存储),给予 ESPR 下的合规推定。该决定只公布已完成的六项;另外两项安全标准(EN 18239:2026、EN 18246:2026)已于 2026-09-16 由 CEN/CLC/JTC 24 发布,但截至 2026-09-28 尚未被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引用,因此暂不产生 ESPR 第 41(2) 条下关于数字产品护照的合规推定(该款推定对象是第 10、11 条的数字产品护照与数据载体要求)——发布不等于被引用。
来源:欧盟委员会 / CEN-CENELEC↗
2026-Q4 / 2027-Q2
语义目录、注册 API 与“代表登记”法案待落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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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欧委会 DPP 官方时间表:电池访问权的实施法案预计 2026 Q4 通过,“代表登记”的 DPP 服务提供商授权法案预计 2027 Q2 出台;语义目录亦尚未配齐(《国门时报》)。在此之前,任何“代客户在欧盟登记”的承诺均超出监管现状。
来源:欧盟委员会数字产品护照官方页 ↗